正文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诽谤并非单独的“第几条法律规定”,而是涉及《民法典》中关于名誉权保护的相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