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

移动电源商标类别:第9类——科学、测量、摄影、电影、录音、录音或放声的设备;计算机、数据处理设备;电子数据存储媒介;计算机软件;智能眼镜;智能手表;智能手环;智能手表用配件;电子出版物;眼镜;眼镜盒;眼镜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