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疫情防控】
新冠病毒疫苗接种: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最新公告,3月12日起,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将继续推进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人群将优先接种。市民可通过“健康云”APP预约接种,或前往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接种。
疫情风险等级调整:上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,3月12日起,对部分区域的风险等级进行调整。具体调整如下:
- 高风险地区:无新增。
- 中风险地区:无新增。
- 低风险地区:全市范围内均为低风险地区。
【交通出行】
公共交通:上海市公共交通工具(地铁、公交、出租车等)将继续实行实名制乘车,市民需出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。同时,公交、地铁等交通工具将加强消毒工作,确保市民出行安全。
跨省出行: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,3月12日起,市民跨省出行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【生活服务】
餐饮服务: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继续实行“公筷公勺”制度,鼓励使用一次性餐具。同时,餐饮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,确保食品安全。
商业场所:全市商业场所继续实行限流措施,确保场所内人员密度不超过最大容纳量的50%。市民进入商业场所需佩戴口罩,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。
【教育领域】
学校开学: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最新公告,3月12日起,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将继续开展线上教学。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。
考试安排:全市各类考试(包括中考、高考等)的报名时间、考试时间等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。市民可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消息。
【其他事项】
疫情防控热线:市民如遇疫情防控相关问题,可拨打上海市疫情防控热线12320咨询。
心理健康服务:为帮助市民缓解疫情带来的心理压力,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通了心理健康服务热线,市民可拨打400-818-1144进行咨询。
请注意,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公告为准。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