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商业交易和合同履行过程中,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非诉讼方式,被广泛应用。然而,有时候当事人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希望终止正在进行中的仲裁程序。以下是关于如何终止仲裁程序的法律依据与实际操作指南。
一、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
- 根据《仲裁法》第51条规定,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,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,也可以撤回仲裁请求。
- 第52条规定,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,可以先行调解。当事人自愿调解的,仲裁庭应当调解。调解不成的,应当及时作出裁决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- 该解释对《仲裁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,明确了在仲裁过程中,当事人可以依据何种条件申请终止仲裁程序。
二、实际操作指南
1. 当事人自行和解
- 步骤:
- 当事人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。
- 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庭。
- 仲裁庭收到和解协议后,可以依据协议制作裁决书。
- 注意事项:
- 和解协议必须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。
- 和解协议达成后,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争议事项提起仲裁或诉讼。
2. 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请求
- 步骤:
- 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庭提交撤回仲裁请求的申请。
- 仲裁庭在审查申请后,决定是否批准。
- 如果仲裁庭批准,仲裁程序终止。
- 注意事项:
- 撤回仲裁请求的申请应当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。
- 仲裁庭在收到撤回申请后,可以要求当事人说明撤回申请的理由。
3. 仲裁庭依职权终止仲裁程序
- 情形:
- 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已经解决。
- 仲裁庭认为继续审理没有必要或无法进行。
- 步骤:
- 仲裁庭作出终止仲裁程序的决定。
- 通知当事人。
- 终止仲裁程序。
4. 其他原因终止仲裁程序
- 情形:
- 仲裁庭认为存在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情形,如仲裁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。
- 当事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。
- 步骤:
- 仲裁庭或当事人依法采取相应措施。
- 终止仲裁程序。
三、总结
终止正在进行中的仲裁程序,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行和解、申请撤回仲裁请求、仲裁庭依职权终止等方式。在操作过程中,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程序的合法、合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