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湖新区格林兰郡入住两年业主集体吐槽 物业费年年涨服务却越来越差 房屋漏水问题无人处理
住在海湖新区格林兰郡的业主们,最近心里堵得慌。
2023年交房的那股兴奋劲儿,早就被现实磨没了。两年时间,物业费从每平方米两块多涨到了两块八,涨了整整三轮。可小区里的变化呢?绿化枯死了一半没人补种,门禁系统坏了半年没修,地下室漏水泡了车,找物业反应了十几次,回复永远是”已上报,请耐心等待”。
最让人上火的是房子漏水的事。
三楼的王姐,去年年底就发现主卧墙角开始发霉。一开始只是指甲盖大小的黄斑,她以为是正常返潮,拿抹布擦了擦。结果到了今年开春,那块黄斑已经扩散成了一整面墙的霉斑,摸上去黏糊糊的,连床头都不敢靠了。
她第一时间联系了物业工程部。工程部的小张接完电话就来了,拿着手电筒照了照墙角,说”可能是楼上防水没做好,我们帮您记上”。说完就走了。这一记,就记了八个月。
王姐前后去了物业办公室六次,每次都是不同的前台接待她。第一次说找工程部,第二次说找客服主管,第三次说等楼上业主配合排查,第四次说楼上业主出国了要等回来,第五次说正在走维修基金流程,第六次……第六次的时候,物业换了经理,新经理说”这个情况我要了解一下”。
然后又过了两个月。
王姐现在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,就是盯着那块墙看有没有新变化。霉斑已经蔓延到了衣柜侧面,她家的那个实木衣柜,现在只能盖着防尘布用,毕竟谁愿意往衣柜里放被霉菌侵蚀过的衣服呢?
物业不是没尝试过推脱。
王姐后来问了邻居们,发现不是她一个人的遭遇。五号楼有三户,七号楼有两户,连物业自己的员工宿舍都报修过漏水,处理速度比其他业主慢了三倍。
“你们房子是我们的房子,我们自己的东西当然要先弄好。”一位姓李的业主在业主群里说了这么一句话,瞬间点燃了大家的怒火。
物业费到底涨了多少
咱们来算笔账。
格林兰郡的物业费,2024年初是2.3元/平方米/月。2024年6月,物业发布了一则通知,说根据《物业服务合同》补充协议,从7月1日起调整为2.5元。理由是”人力成本上涨,保安保洁待遇需要提高”。业主们觉得这个理由站得住脚,虽然心疼,但也认了。
结果2025年3月,物业又发通知了。这次涨价到2.8元,理由变了一招——”项目整体品质升级,增加绿化养护频次和公共设施维护投入”。
业主们傻眼了。品质升级?他们看到的实际情况是,小区门口的两棵香樟树枯了一棵,剩下那棵枝叶稀疏,物业连棵新的都没补种。地下车库的照明灯坏了一批,换了一批,但换了之后亮度明显不如从前,晚上进去跟摸黑似的。
更离谱的是,物业还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物业费才能享受”九折优惠”。算下来一年要交两千多,对于普通家庭来说,这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
有业主算了一笔账:格林兰郡总共800多户,按每户平均120平方米、每月2.8元计算,小区一年的物业费收入接近270万元。270万是什么概念?足以覆盖整个小区所有的基础设施维护、绿化养护、人员工资,还有不小的盈余。
可现实是,业主每个月交着两千多的物业费,家里漏水没人管,小区设施坏了没人修,公共收益的账目也从来没公示过。
公共收益去哪了
这个问题,业主们问了三年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,比如电梯广告、外墙广告、公共区域停车费等,扣除合理成本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格林兰郡的电梯里贴着”XX地产”的广告,小区门口的道闸旁边立着”XX驾校”的灯箱,地库里有”XX教育”的展板——这些广告,每一块都在赚钱。
业主们想知道,这些钱去哪了?
2024年9月,一批较真的业主联名向物业提出了公示要求。他们引用了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和《民法典》的相关条款,要求物业公开过去两年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。
物业当时的回应是”正在整理,预计年底前公布”。
等到年底,业主们等来的是一份模糊的报表。上面写着”公共收益收入约45万元,支出约38万元,结余约7万元用于小区设施维护”。问题是,这45万是哪来的?每一项广告收入是多少?每笔支出又是什么?一分明细都没有。
“这跟没公布有什么区别?”业主刘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,”我们要求的是透明,不是这种糊弄人的数字游戏。”
业主们开始行动了
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,业主们终于坐不住了。
2025年6月,格林兰郡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正式成立。这个筹备组由7名业主组成,都是自愿报名、无利益冲突的普通住户。他们的第一个任务,就是向物业发出一份正式的函件,要求:
第一,公示过去两年全部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,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收入、停车收入、场地租赁收入等;
第二,对全屋漏水问题进行专项整改,限期三个月内给出解决方案;
第三,暂停物业费的涨价行为,重新协商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。
函件发出后,物业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。
起初,物业经理还摆出一副”公事公办”的架势,说”业委会筹备组没有合法授权,我们不会承认你们的代表资格”。但没过一周,物业突然主动联系筹备组,要求”坐下来谈谈”。
谈判桌上,物业拿出了厚厚一沓材料,试图证明自己的收支是合理的。但业主们要求的是明细,不是总账。物业提供的表格,只有一行行的数字,没有每一项的具体内容和凭证。
“这些广告合同在哪里?”筹备组成员、律师出身的陈女士问道,”这些支出对应的发票在哪里?”
物业代表沉默了。
法律会站在哪一边
这个问题,咱们可以聊几句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,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也就是说,公共收益是业主的钱,物业只是代管,必须如实公布账目。
如果物业拒绝公示,或者公示的内容不完整、不真实,业主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2024年,全国范围内至少有十余起类似的业主胜诉案例,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向业主公开公共收益账目,并将相关收益返还业主。
更关键的是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和各地《物业管理规定》,业主大会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。这意味着,如果格林兰郡的业主们对现状不满意,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程序,更换物业公司。
“但我们不想换物业。”王姐在业主群里说,”我们只是想住得安心一点,交的钱对得起 service,家里漏个水有人管,公共收益有个说法。就这么简单的要求,为什么这么难?”
房子漏水,谁来买单
回到王姐的问题。
她的漏水,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。物业的工程师傅来了两次,看了看,说”可能是防水层老化,需要做闭水试验”。然后就没有然后了。
闭水试验要做48小时,这意味着要排空家里的水,物业说可以协调,但要把时间定在业主方便的时候。王姐的工作是朝九晚六,周末也不固定休息,等来了等去,就是定不下来。
等到业主们终于把时间定下来了,物业又说,闭水试验的结果要等楼上楼下一起排查,需要协调。等到协调好了,又说要等维修基金审批。
“维修基金?”王姐问,”我家漏水,为什么要用维修基金?”
物业解释说,如果是防水层的问题,属于公共部位,可以用维修基金。但如果是业主自己装修导致的问题,就需要业主自己承担。这个判断标准,目前还没有定论。
于是,王姐的墙,还在慢慢发霉。
写在最后
格林兰郡的故事,不是个例。
在中国的大街小巷,有无数个”格林兰郡”。业主们每年按时交纳物业费,却换来日益糟糕的居住体验。物业公司在业主沉默的时候偷偷涨价,在业主追问的时候遮遮掩掩,在业主维权的时候推三阻四。
但沉默不会带来改变,只会让问题越来越严重。王姐家的墙,就是在一次次的”再等等”中,从指甲盖大小的黄斑,变成了需要整面铲掉重做的霉斑。如果当初她强硬一点,如果再早一点要求物业给出解决方案,可能现在问题还没有这么严重。
业主们需要做的,不是愤怒,不是抱怨,而是团结,是依法维权,是让自己手中的权利真正发挥作用。公共收益的账目,每一个业主都有权知道;物业服务的质量,每一个业主都有权监督;物业费的涨价,每一个业主都有权反对。
格林兰郡的故事,还在继续。但业主们的故事,不应该就这样被写下去。
